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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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19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根据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研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有力抓手,对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建设和教师能力提升,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举措

(一)着眼于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规划办将邀请知名专家与课题申报人就申请书的论证质量,开展面对面交流研讨。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重点动员有雄厚研究实力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要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低水平重复申报。

   (三)凡获立项的项目,省规划办将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和支持工作,对成果研究质量高、产生良好效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履行项目管理和服务职责,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保障。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本研究专项设有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设计题目,题目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有限研究目标。

3.本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限报范围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

2.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申请人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须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学名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2021527日前交哲社院508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8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各一份(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建立一级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和“活页”(直接以活页命名)、汇总表)。压缩后请发至我院邮箱(wkxmsb@qq.com

 3.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材料及规定,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人须使用省社科规划办修订后的申请书(附件3)。

 4.据《公告》要求,我校的申报材料由哲社院部门统一、按时、规范报送,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太平洋xg111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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