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文社科校级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太平洋xg111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贵大发〔2015〕134号)(下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目前在研的所有校级项目。
二、 清理范围:
2015-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的校级项目。
三、 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两类项目结项成果材料最迟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审批表》、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贤正二号楼507室。
四、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我院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延而不结、久拖不结属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我院将加强对逾期未完成的校级项目清理进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撤项或终止的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各级各类项目,也不得申请学校有关科研项目成果奖励。
4.此次工作同时对2017、2018年度立项未结项的人文社科校级项目作结题预警,拟定于2021年9月开展清理工作,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准备。
联系人:成果管理科 电话:88291625
太平洋xg111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