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人文社科校级项目集中结题及逾期未结项的2015、2016年度校级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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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6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文社科校级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太平洋xg111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贵大发〔2015134)(下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目前在研的所有校级项目。

二、   清理范围:

2015-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的校级项目。

三、   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两类项目结项成果材料最迟于2021415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审批表》、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贤正二号楼507室。

四、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我院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延而不结、久拖不结属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我加强对逾期未完成的校级项目清理进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撤项或终止的项目收回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各级各类项目,也不得申请学校有关科研项目成果奖励。

4.此次工作同时对20172018年度立项未结项的人文社科校级项目作结题预警,拟定于20219月开展清理工作,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准备。

联系人:成果管理科    电话:88291625

 

                                 太平洋xg111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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