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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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2-0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的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太平洋xg111关于加强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大发〔201862号),经学生工作部(处)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有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截止时,仍有在研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未能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可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全育人”、学风建设和辅导员工作,自拟题目申报。申报书请注明项目类型(综合类,理论研究类,实践应用类,思政案例类)。

2.课题必须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太平洋xg111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研究较为突出的实践和理论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能探讨出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不同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提高研究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

3.申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预期研究成果应对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四、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填写《太平洋xg111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于12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kxmsb@qq.com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五、经费资助

学校将对获得立项的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具体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

六、课题管理

1.太平洋xg111学生工作部(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组织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资助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超过资助额。研究期限结束后不能结题的,将撤消该项课题,相应经费转入下一年度课题总经费。

2.结题要求。课题结题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结项要求至少一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研究期限1年,结项要求至少一篇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期刊论文。时间以公布立项起算。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课题研究有力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家化,全面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

联系人:肖贵秀    联系电话:88292795

附件:

1.太平洋xg1112019年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指南.docx

2.太平洋xg111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3.关于印发《太平洋xg111关于加强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太平洋xg111学生工作部(处)

                           太平洋xg111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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