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广大文科老师:
为了规范管理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间接经费,根据校发《关于印发(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贵大发〔2018〕136号)文件精神。
一、此次发放范围:
2016、2017年度立项并已经结题、2018、2019年度获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及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2018年已经发放50%项目绩效的项目。
二、发放的标准:
1.2019年贵州省社科项目立项经费5-10万元的,间接经费提取比例为50%;5万元以下的学校提取5%管理费后,余下的95%全部作为间接经费,根据自己项目的进展情况填报使用计划,但最高不超过80%;
2.2018年已发放50%的项目,今年按照相关规定发放30%;
3.2018年以前的项目已经结项的,发放间接经费绩效剩余部分。
请各位老师按照《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间接经费使用计划表》(表二)报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写《间接经费使用计划汇总表》(表一),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哲学社科院(邮箱hs@gzu.edu.cn.)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报校财务核拨经费,各位老师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到哲学社科院办公室办理报账事宜。各学院汇总上报时限为12月9日前,逾期未报的本年度将不再上报。
联系人:陈爱东 88292705
赵立新 88282793
特此通知
表一:间接经使用计划汇总表.xlsx
表二:间接经使用计划申报表 .xlsx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