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办公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电子版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命名;一级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1”及对应数量的二级文件夹;
2.二级文件夹以调研报告主标题命名;二级文件夹须包含:“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11日,材料报送至2号贤正楼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琳
联系电话:88291625
附件: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doc
附件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
太平洋xg111
2019年11月26日